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
实行中期考核,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中期考核的时间
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四学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完成后。
二、中期考核的内容及评定标准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三部分。各部分考核内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级。只有上述三部分考核均合格,中期考核总评才能为“合格”。
(一)政治思想表现
1.政治态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国家需要,愿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2.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注重精神文明,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3.学风: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有科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4.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热心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
只有上述四部分考核均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考核总评才能为“合格”。
(二)课程学习
学习努力认真,至少获得14 个学位课程学分。
(三)学位论文开题
此项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关键性内容。
1.文献综述:照按《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规定,在学位论文开题前,研究生须阅读本学科范畴内达到规定数量的国内外文献,并提交4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报告。
2.学位论文开题: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要求》的规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开题报告的审批。
只有上述两部分考核均合格,开题报告总评才能为“合格”。
三、中期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一)考核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处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总支负责人、2~3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考核的程序
1.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2.党总支负责人考核研究生的政治态度、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学风、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是否合格,在《中期考核登记表》中“政治思想表现”考核栏中签署是否合格的意见。
3.研究生教学秘书考核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审查其是否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本实施办法的考核标准,在《中期考核登记表》中“课程学习”考核栏签中署是否合格的意见。
4.导师组考核研究生论文开题的情况,在《中期考核登记表》中“论文开题报告”考核栏中签署是否合格的意见,并据此对该生的科研能力做出评价。
5.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审核中期考核的情况,汇总各部分考核结果后给出学院中期考核结论。
6.研究生处审查各学院上报的《中期考核登记表》,并将中期考核的最后评定结果通报各学院。
(三)考核结果的处理
1.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正式进行学位论文阶段工作;中期考核合格一年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对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考核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者,应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终止其学习,作退学处理。
删除以下下划线内容:
对于论文开题考核不合格者,应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终止其学习,作肄业处理。
四、本规定自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考核时间:201 -201 年第 学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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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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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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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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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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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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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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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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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自我总结(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与成绩、科研能力及社会实践等)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现阶 段取 得的 科研 成果 |
发表 论文 |
题目 |
级别 |
排名 |
发表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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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获奖 |
题目 |
级别/ 名次 |
排名 |
获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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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
政治态度 |
□合格 □不合格 |
论文 开题 情况 |
文献综述:□合格 □不合格 |
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 |
□合格 □不合格 |
学 风 |
□合格 □不合格 |
开题报告:□合格 □不合格 |
劳动和社会实践 |
□合格 □不合格 |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结果:□合格 □不合格 |
论文开题情况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
课程学习情 况 |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结果: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为: 学分。 |
该生已修总学分为: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为: 学分, 补考课程: 门,补考合格课程: 门 |
课程学习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
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卡(研究生处盖章有效)见下面。 |
(此处粘贴课程学习成绩卡) |
导师综合评价(包括对学习态度,思想表现,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的综合评价):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中期考核工作组考核结论: □合格,同意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不合格,主要原因(须注明是否同意再次考核): 组长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个人总结”及“现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部分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取得的科研成果均须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研究生所在系的公章。
2.本表及附件材料均须一式两份。中期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一份存留系上,一份由研究生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