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培养环节,为了保证专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和意义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实践项目,提高实践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管理能力、书面总结等能力的培养。
二、专业实践方式
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的多种方式,根据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实践计划,在各级实践基地或各学院确定的实践单位通过在岗或顶岗实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承担或参与包括实际问题调研、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编制与分析、实践观摩等在内的实务工作。
三、专业实践管理
1、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以导师、学院和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的管理为主体。
2、各学院负责制定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具体要求。
校级专业实践基地由申报的学院具体负责管理,接受全校各相关学院提出的到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名单,并负责向该实践基地统一派出研究生和组织专业实践考核;院级专业实践基地由各学院负责管理。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组长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3-5人担任。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或指定的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日常工作。
4、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和各项具体工作主要由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和专业实践导师负责,各学院和校内导师应主动参与和配合。具体要求按相关协议和包括办理有关保险在内的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各学院要加强与研究生实践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等适当的方式及时了解学生专业实践状况,便于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关心。
四、专业实践时间及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其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其他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具体标准按相应学科领域(方向)的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1、专业学位研究生于第二学期期末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并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提出选择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初步意向,报所在学院统一安排和实施。各学院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2),并于第三学期开学初报研究生处备查。
2、根据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参加实践学生应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第二学期放假后或第三学期初)按时到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报到,接受其在岗位与业务上的具体安排。
3、参加实践学生应遵守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相关规定,严格作息制度和请假制度。
4、在实践期间,导师与学生之间应密切联系,学生应虚心向指导教师和他人学习,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和论文进展及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体验行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业务与管理过程,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导师应恪尽职责,切实起到指导作用。
五、专业实践考核
1、考核时间
为了保证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时间要求,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第四学期末完成考核。考核结束后,学生可继续实践学习。
2、考核程序
①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并打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3),提交至专业实践导师,由专业实践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②考核小组结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检查实践情况、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从业技能等方面情况。
③考核小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研究生作出相应的评语和评分。
④各学院将专业实践成绩登陆上网,并将签署意见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交各学院存档。
3、专业实践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小组经过认真评议评分,考核合格者方能计相应学分,未取得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者不能申请毕业和学位。对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改正后重新考核,限期未改者重新安排其专业实践或终止学业。
六、本规定自2011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
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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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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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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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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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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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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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累计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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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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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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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计划 |
(专业实践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安排等) |
导师意见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主管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个人保留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附件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 |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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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年级 |
专业学位类别 |
专业(领域) |
专业实践累计时间(月) |
导师姓名 |
专业实践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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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主管院长签字(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导 师:
研究生处制
专业实践计划完成情况 |
研究生专业实践个人小结(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完成工作、成果以及创新点等方面的总结) 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评价: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考核小组评议结论:(由学院主管领导确定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评议小组成员) 组员: 、 、 、 (公章)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成绩评定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分,成绩记“不及格”算未通过,必须重新补作。成绩获优、良、及格者,可计学分。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是指研究生到校内外实践单位进行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学习交流等各类实践活动。
2、研究生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实践期间应遵守所在地和所在单位各项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
3、研究生实践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和游泳;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活动;注意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对于外出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情况复杂区域时,研究生应事先了解当地气候、地理、治安、灾害等有关情况,要有必要的防患意识和安全预案;要尊重当地民俗和民风。
5、实践学习期间确需外出,需向专业实践导师和实践单位请假。
6、研究生实践应按既定计划进行,应主动与导师保持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7、研究生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实践单位和所属学院报告。
8、研究生进行校外专业实践的,须购买《关于加强全日制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研教发[2012]17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保险。
9、研究生实践期间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实践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研究生处
2012年6月27日
注:研究生开展实践前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