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21-06-14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为国家培养造就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的组织与实施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比例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当年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我校硕士学位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

评选名额按学院及专业划分,不超过该学院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专业当年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三、评选的原则与标准

(一)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标准

1、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领域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重要问题,具有开创性,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一般应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相结合;

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论文理论分析深入,实验手段先进,结果可靠,工作量扎实,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引注参考文献规范;

5、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

6、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在核心及其以上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过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

(2)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版样一项;

(3)市科研成果奖及其以上奖项;

(4)署名要求:

论文、知识产权成果署名单位我校应为第一,科技成果奖等署名单位中应包含我校。

取得的学术成果(含论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板样等)研究生署名应为第一,或署名第二(导师署名第一)。科研奖项有署名。

7、核心期刊以科技处认定目录为准。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学术成果暂不作硬性要求。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程序

1、论文作者向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

(2)硕士学位论文;

(3)附件材料:包括《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见附件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3)、论文中英文摘要及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需合订成册。

2、各学院初审材料,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原则、标准和比例组织实施初审工作,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通过名单,并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相应的《申报表》、学位论文及其附件材料送交至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少应邀请一至二名校外同学科专家参加初审。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应在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以后方可上报推荐。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学位论文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复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该年度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时间安排

根据当年学位论文答辩的情况,时间安排一般如下:

1、5月上旬,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当年的评选工作通知及具体要求;

2、5月中旬至5月底,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

3、6月上旬,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复审;

4、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当年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五、奖励办法

学校每年对获得校级、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六、其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存入论文作者的人事档案及学位档案。

(二)学校每年根据四川省当年有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规定,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对已获奖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若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消对其作者和指导教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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